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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服务范围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丨服务定义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含基础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依据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编制的专项报告。
丨服务内容
1.项目委托+资料收集:收集资料、研读资料,了解当地监督部门对报告书的要求,按照各地要求补充特殊要求所需内容的收集;
2.选择类比:确定评价范围,选择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类比论证;
3.防护设施设计:依据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进行设计,并预估预期效果;
项目评审+备案:报告内审三级审核、建设单位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组、递交监管部门备案/备查。
丨主要依据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ZW-JB-2014-002
丨服务流程
丨服务范围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丨服务定义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含基础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依据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及其预期效果编制的专项报告。
丨服务内容
1.项目委托+资料收集:收集资料、研读资料,了解当地监督部门对报告书的要求,按照各地要求补充特殊要求所需内容的收集;
2.选择类比:确定评价范围,选择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类比论证;
3.防护设施设计:依据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进行设计,并预估预期效果;
项目评审+备案:报告内审三级审核、建设单位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组、递交监管部门备案/备查。
丨主要依据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ZW-JB-201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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